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年审通知(穗房安鉴协[2008]8号)
信息加入: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时间:200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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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各单位会员:
根据《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及执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现办理鉴定员资格年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条件
广州市持有《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证书》人员,凡参加了2008年3月的继续教育学习,满足继续教育及《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及执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人员。
二、办理时间
2008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其他
1.单位委派专人办理年审手续,请经办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原件。
2.个人自行办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员资格证书》原件。
3.办理年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93-95号银山大厦203房,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秘书处。
4.联系人:彭钟慧、崔敏慧
联系电话:020-83640082
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