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建立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库
信息加入: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时间:2010-09-03
点击数:3699
协会建立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库
根据《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第三十条“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的专家委员会申请复鉴”的相关规定,为整合房屋安全鉴定行业技术人才资源,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专家委员会复鉴行为,为社会各界提供及时有效的复鉴技术服务,协会吸收相关专业的优秀专家,组建了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库。
自2009年9月起协会在全市范围内,以行业人员本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形式向协会秘书处申请加入协会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库。2010年4月经协会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员资格审查和评定,聘请26人为协会专家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并对受聘的专家颁发了证书。已聘的评审专家全部都具有高级工程师的职称,有较高的专业实践经验,且都从事于我市房屋安全鉴定及相关行业。专家库的建立,增强了协会对房屋鉴定行业的技术顾问的力量,也为协会受理行业投诉及复鉴工作增添技术支持。
(袁伦寿)